青岛50年代的四个民间京剧剧团

时间:2025-08-25 11:22:51 阅读:
上世纪50年代初,那时的青岛没有一个完善的京剧团,只有四个民间职业戏班:他们是依附于各个戏院作为底包,都是些会戏极多的“戏包袱”,只要有名角来他们就全力以赴地配演,平时就自己演出一些传统老戏。他们是黎明京剧团,依附于平度路22号的大舞台(后称永安大戏院);前进京剧团,依附于中山路212号的华乐戏院;共和京剧团,依附于台东福寺路的光陆戏院;竞进京剧团,依附于沧口的明月戏院。还有个新生评剧班,依附于西镇南村路22号的天成戏院。现在,这些戏院都已全部拆除。

永安大戏院的黎明京剧团,是以董继贤、陈富瑞、杨寿山、周金铭、许月影、段宝义等演员为班主。华乐戏院的前进京剧团,以刘相臣、曹溪明、黄宝岩等演员为主。之后,光陆戏院的共和京剧团,刘德舜为团长,以刘宝英、张至云、王宝良、陈宝奎、曹富英、芦桂森、张丽霞、曲荣德、邢喜玉等演员为主。明月戏院的竞进京剧团,张子范为团长,以张金龙、王积贵、王砚芳、王积考、张积顺等演员为主。同时,天成戏院的新生评剧团,李相玉为团长,以张笑君、魏耀斌、郭风仙、陶宝祥等演员为主。

当时,他们的个人收入很低。按照1955年的统计,这些职业剧团的个人工资平均每月为30元,而当时国营的青岛市京剧团个人平均工资则为72.2元,两者相差一倍还多。以黎明京剧团为例,1956年1至6月,剧团收入最高的演员平均每月所得为49.6元,少的每月只分到19.9元,而竞进京剧团收入最低的每月只有12元。由于经济收入低,除了少数主要演员外,大多数演职员生活都很贫困,上座差的时候,连4角钱的饭费都保证不了。对这种情况,政府和工会方面也曾经设法给予帮助,如拨款修缮剧场,对因病欠债和失去演出能力的老艺人发放救济等,但只是缓解一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之人员臃肿,负担过重。由于这些剧团在用人方面控制不严,盲目吸收人员,造成剧团内部人员膨胀,开支浩大,负担沉重。

1956年,在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面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对私营文化事业的改造也开始进行,全市的私营影剧院和剧场分别改为国营或公私合营。在此之后,民间职业剧团也开始了体制上的变革。同年11月,黎明京剧团和前进京剧团首先提出改制要求。在此之前,这两个剧团就因为演出质量低,剧团自身和演员生活难以维持,而曾经多次提出合并的问题。这次两团联合拟订上报了一份《合并方案》,提出:“剧团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唯一道路是通过组织上的合并到人力物力的集中,使剧团迅速提高演出质量,成为一个适应国家和人民需要的艺术团体。”1957年初,市文化局批准了这一方案,两团正式合并为虹光京剧团。合并后剧团的体制没有改变,仍保持民营体制,人员则大幅减少,由130余人精减为84人,多余人员作了适当合理的安排。主要演员有周青芳、王莉箐、乔福庭、金韵楼、刘义华、阎效秋等。

1957年至1958年,市文化局根据省委、市委的要求,对民间职业剧团进行全面整顿。先撤销了竞进京剧团,其中有的演员安排到艺校当老师,有的被输送到其他剧团,不少改行(区文化馆或粮店等)。虹光京剧团下放到即墨县,于1958年6月20日与即墨新艺京剧团合并为即墨县京剧团,演职人员有47人。原虹光京剧团的演员有刘相臣、李世兰、乔福亭、曹锡铭、金韵楼、王莉箐、阎晓秋等,刘相臣、乔福亭先后担任过剧团副团长,两年后经市文化局批准,剧团转为国营,剧团人员增至50人。1959年7月,因共和京剧团“演员少,水平低,经常影响正常演出,不能成为独立演出单位”,市文化局研究决定解散共和京剧团,将主要演员刘宝英等调入青岛市京剧团,其余人员作了适当安置。比如共和京剧团的老生邢喜玉,他被安排到当时的台西区文化馆,在其图书馆工作,当时我在附近的二十四中读高中,经常在那里借书,我们就熟悉了。后来台西区撤销并入市南区,他就到了市南区文化馆,还是在图书馆。我那时已经教学,并且一直参加该文化馆的演出、编剧,并在1973年为他们主编《市南街头诗画》等工作。于是,就从他那里了解到不少这些民间剧团的有关情况。后来,我撰写《青岛与京剧》,还找邢喜玉采访老青岛京剧演出的一些逸闻。
2025/8/21青岛 夹缝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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